(1)建立各项防火制度,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检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;
(2)根据防火需要,在施工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,并定期检查试验,确保完好状态;存放地点明显,易于取用;
(3)在储存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,电气设备及线路满足防火、防爆要求。注意日常检查、维护,防止因短路、过载、接触不良等而引发火灾;
(4)仓库内照明用灯泡不得超过60w,工具房和宿舍内不得超过100w;非经允许,严禁使用电炉;
(5)电焊、气割作业周围及下方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严禁在带压容器或管道上进行焊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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